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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到2025年,巴中充电桩将覆盖......

时间:2023-12-04 点击次数:1254


 

成都充电桩厂家

  《方案》明确

  到2025年

  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

  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

  明确建设目标

  到2025年,实现三个“全覆盖”

  《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其中城乡融合片区不低于1.5万个,农村片区不低于7000个,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销售体验和维修服务网点“县县全覆盖”。

  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30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

  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2024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6个。

  以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以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地区,2024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2025年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8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4个(单桩功率根据当地实际适度调整)。

  阿坝、甘孜、凉山地区,2025年实现所有适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县(市、区)充电站全覆盖,旅游线路沿线重点乡镇充电桩全覆盖(单桩功率根据当地实际适度调整)。

  提出三大重点任务

  鼓励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

  《方案》提出了三大重点任务,其中——

  >>在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将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干线、旅游线路沿线服务站、加油站、停车点等场景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因地制宜使用大功率超快充设备。

  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合理配置公共充电车位。

  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无偿或低价提供既有场地和供电设施,支持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及攀枝花市等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试点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

  >>在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方面

  鼓励居住社区停车位、公共停车场站产权单位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合作,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有序充电”等新模式。

  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在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

  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鼓励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新能源车型,特别是底盘高、空间大的中小型SUV、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

  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将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进一步下沉至县城或乡镇。

  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鼓励加大公交、客运、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

  各项政策支持

  鼓励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

  《方案》也完善了保障措施——

  在用地保障方面,鼓励在既有停车场、加油站、集体建设用地、闲散地块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在财政支持方面,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在支持力度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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